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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一继母介绍12岁女儿进黑作坊务工,每天工作8.5小时,日薪最低30元,入职第13天发生事故致6级伤残,法院判责:厂方7成,监护人3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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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一继母介绍12岁女儿进黑作坊务工,每天工作8.5小时,日薪最低30元,入职第13天发生事故致6级伤残,法院判责:厂方7成,监护人3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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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一继母介绍12岁女儿进黑作坊务工,每天工作8.5小时,日薪最低30元,入职第13天发生事故致6级伤残,法院判责:厂方7成,监护人3成

河北邯郸曲周县12岁女童小雅(化名)在一无证橡皮泥黑作坊务工时被机器绞伤,经鉴定构成6级伤残。曲周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,作坊经营者承担70%赔偿责任,小雅监护人承担30%责任,该判决现已生效。 入院记录 据澎湃新闻记者走访,2025年6月,小雅小学毕业后因厌学未升入初中。同年11月,经继母介绍,小雅进入一处民房内的无证橡皮泥作坊务工,每天工作8.5小时,前期日薪30元,7天后日薪50元,夜班100元。入职第13天,小雅在向搅拌机填料时,右臂被卷入机器,造成右上臂肱骨开放性骨折、多处血管断裂等共计20项损伤。事发前,小雅上班第3天就曾因设备操作手指被砸伤。 小雅右臂被卷入机器造成右上臂肱骨开放性骨折 涉事作坊为无营业执照的黑作坊,存在多名未成年女工。事故发生后,经营者高某仅支付1万元医疗费,随后转移厂址,不再继续赔付。曲周县人社局2026年7月作出处罚,对高某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罚款1万元。小雅父亲作为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。 法院审理认为,作坊经营者雇佣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从事高危作业,未落实安全培训与防护措施,存在重大过错,承担七成损失;小雅继母明知孩子仅12周岁,仍主动介绍其进厂务工,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,自担三成损失。小雅继母向记者表示,对此十分后悔。 小雅继母称,涉事黑作坊搬迁后仍在招工生产,但暂未提供相关证据,目前已就童工相关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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